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杭州市区道路靠边停车位绿化围栏设计,防止车门擦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杭州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停车难”问题日渐突出,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有效解决了临时停车难问题,但由于部分道路设施客观条件的限制,造成车辆停车时车门擦碰绿化围栏等问题。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市会同省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主要有:
(一)摸排梳理情况。2月13日至3月3日,我市开展1597处道路停车点排摸梳理,共发现18处道路停车点、222个泊位存在接壤绿化围栏情况(详见附件)。3月21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带队赴现场核实详细情况,特别是对您着重关注的相关点位进行逐一踏勘,督促属地有关部门研究整改、优化方案。3月24日至4月3日,已对 18处点位整改情况做督办、现场复核。
(二)问题整改情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属地城管部门积极协调街道、绿化等产权单位,抓好围栏问题优化调整工作。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其中4处点位、30个道路泊位侧绿化围栏直接完成拆除,8处点位、104个道路泊位侧绿化围栏通过适当内移等方式优化,1处点位、24个道路泊位计划拓宽泊位宽度来调整,5处点位、64个道路泊位考虑安全因素、道路条件和周边停车需求等,拟采纳属地及业主单位意见暂维持现状。
(三)强化部门协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园文局经过多轮协商和意见征询,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边界和协作流程,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一)逐步优化泊位设置。根据《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326号)规定,道路停车泊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管理行政主任部门依法设置和撤除。在今后道路泊位设置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积极努力配合市公安交警部门从以下两方面做好优化:一是优化泊位宽度,在路幅宽度足够、通行顺畅的道路上设置停车泊位时,尽可能保证2.5m横向宽度;二是推动有条件的道路采取安全开门区设计,即在停车位与相邻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间预留一定安全距离(建议50cm留白)。
(二)逐步优化围栏设置。严格遵循“绿化隔离栏非必要不设置”原则,按照《杭州市城市道路隔离设施设置指导意见(试行)》要求设置、调整绿化围栏。一是对部分合乎条件的绿化围栏由路内泊位侧设置转换为人行道侧设置,既起到防止行人横穿的效果,也有实际效果的减少开车门擦碰风险。二是最大限度地考虑周边道路停车泊位的安全距离,严控隔离栏高度、合理确定设置位置。
(三)逐步加强停车服务引导。结合道路停车巡管日常工作实际,一是持续提升道路停车精细化管理,要求停车巡管员对先有泊位后出现遮挡物等情况及时有效地发现、及时上报、立即处理。二是强化道路停车巡管员服务意识,为市民提供更细致的服务引导,提醒驾驶员先下客后停车,避免开门时与隔离栏发生碰撞,必要时增设警示标识提醒车主注意开门安全。
拟保留(道路为单行线,泊位顺车行方向靠右侧绿化带设置。泊位所处区域停车紧张,道路另一侧为沿街商铺,若取消泊位或者将泊位方向更改到另一侧沿街反应比较大;且绿化带较窄,出于安全考虑不宜拆除或外移绿化围栏。考虑到车辆副驾驶侧下车处靠近绿化护栏,主驾驶受影响较小,该处泊位建议暂时保持现状)
拟保留(人行道另一侧为沿街商铺,若取消泊位或者将泊位方向更改到另一侧沿街反应比较大;且绿化带较窄,出于安全考虑不宜拆除或外移绿化围栏。考虑到车辆副驾驶侧下车处靠近绿化护栏,主驾驶受影响较小,该处泊位建议暂时保持现状)